2020年度我市居民醫保正常參保繳費期限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個人繳費標準
2020年度我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50元。
首次參保的城鄉居民:攜帶參保人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參保人個人登記照片(照片規格為:白底,像素358*441,大小14K~40K),到本市任一街鄉鎮或社區村的居民醫保經辦窗口辦理居保新參保登記手續。
新生兒:代理人攜帶新生兒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新生兒父母雙方的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原件、新生兒個人登記照片(格式同上)、代辦的還需代理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本市任一街鄉鎮或社區村的居民醫保經辦窗口辦理居民醫保新生兒參保登記手續。
我市各類在校中小學生(含職業高中、中專和技校學生)、在園幼兒由就讀學校統一組織參保登記。
我市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優撫對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傷殘子女、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農村醫療保障精準扶貧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等困難人員,由各區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參保登記。
1、已辦理我市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的參保居民,可持社會保障卡、居民身份證或參保登記時開據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通知單》到郵儲銀行或農業銀行網點辦理居民醫保繳費手續。
2、已辦理我市居民醫保參保登記且與郵儲銀行或農業銀行辦理了預存代扣協議的城鄉居民,只需將當年應繳費用足額存入郵儲銀行或農業銀行存折(卡)中,由郵儲銀行或農業銀行代扣。
3、已辦理我市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的城鄉居民,也可自行通過“湖北稅務網上稅務局”、“湖北稅務手機APP”,郵儲銀行或農業銀行提供的網辦平臺、手機APP等多元化繳費方式繳費。
4、上述在校中小學生:由學校統一代收
5、上述普通高等學校及科研院所學生和研究生:由所在單位代收
1、按規定參保并繳納2020年度居保費的城鄉居民,待遇享受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按規定參保并繳納2020年度居保費的全日制本??茖W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待遇享受期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3、按規定參保繳費(含免繳)的新生兒,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起獨立享受出生當年的居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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